在国新办4月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着力解决多头公示带来的信用修复难题,严厉打击有偿信用修复乱象。
建立信用修复制度是为了给予失信主体改过自新的机会,推动其主动履行法定义务、纠正失信行为,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制度,主要做到“三个统一”:
统一公示窗口,明确“信用中国”网站集中公示各类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受理渠道,按照“前店后厂”模式,由“前店”“信用中国”网站接收信用修复申请,再按照“谁认定、谁修复”的原则,推送给“后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统一修复规则,按照过罚相当原则,根据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统一设置公示期限和修复条件,在提高信用监管精准性的同时,最大程度减轻经营主体负担。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李春临称,目前一些第三方机构信用信息更新不及时,甚至要求有偿修复,还有一些不法分子通过谎称能够“提前修复”大肆敛财,“在此我要强调一下,信用修复是政府向企业提供的公共服务,不会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 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