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日
江苏省人社厅
对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
江苏拟正式推荐对象
进行了公示
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
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公示
根据国务院残疾人工作委员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25〕11号)要求,经自下而上、层层选拔、好中选优,我省确定9名“全国自强模范”、8个“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4名“全国残疾人工作先进个人”拟正式推荐对象(3类称号名额中各含1个差额)。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我省拟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3日至4月10日。如对拟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等方式向江苏省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评选推荐工作组办公室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请告知或签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5-89661662、83238392
电子邮箱:541830514@qq.com
通信地址:南京市秦淮区仓巷120号(江苏省残联组联处)
邮政编码:210004
江苏省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
评选推荐工作组办公室
2025年4月2日
全国自强模范暨助残先进
拟正式推荐对象名单(含差额)
来源| 江苏省人社厅网站
编辑| 桃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