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网民“张志武”:
已开户参加个人养老金,换工作期间停缴社保费,还能继续参加个人养老金吗?
可以。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是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和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前提条件。账户开立后,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缴费不再受是否正在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限制。
网民“玛卡巴卡”:
灵活就业人员可以申请线上转移养老保险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可以。目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si.zwfw.mohrss.gov.cn/)已开通网上申请功能,您可登录网站后进行申请。
网民“刘晓勇”:
出差返程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司: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出差返程途中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可以认定为工伤,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娱乐游玩购物等非工作原因受伤的除外。
网民“自强自立”:
如何查询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机构目录?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
可以通过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osta.mohrss.gov.cn)中的“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机构公示查询系统”查询评价机构相关信息。
网民“meimei”:
换了新社保卡,会影响社保卡使用吗?之前卡里的钱怎么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社保卡具有社会保障功能和金融功能,补换社保卡后需要启用社保功能和激活金融功能后才可使用对应功能。在进行社保卡换领时,银行账户资金不受影响。
如换卡后仍为原社保卡服务银行,原卡的银行账户资金可以转至新卡,需持卡人认证后方可使用。
如更换为其他的社保卡服务银行,原卡的银行账户按照管理要求应在一定期限内注销,持卡人需自行转移原卡账户资金。
关于社保卡银行账户的其他问题可拨打社保卡服务银行服务电话咨询。
网民“Atopos”:
参保地变换了,社保卡需要换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持卡人跨省流动产生参保地变化时,需申请换发社保卡。补换社保卡的流程与新申领一致,各地目前已经普遍实现了“立等可取”的补换卡服务,针对异地居住人员,也逐步开通了邮寄服务。
网民“邦毅衣帽间”:
在两地各有一张社保卡,需注销一张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信息中心:
社保卡的应用与社会保险统筹层次、相关应用系统的覆盖范围等密切相关。随着各地社会保险已普遍实现省级统筹,社保卡已基本做到省内一人一卡。
您手中的多张社保卡需要首先确认卡的应用状态,针对不可用的社保卡(如挂失、注销等)需要您对其加载的银行账户到合作银行网点进行临柜注销操作;对于状态为正常的社保卡需要确认持卡享受当地就业、社保等政府公共服务的情况,如无此类情况,可去当地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申请此卡的注销并关联办理银行账户注销。
社保卡应用状态查询可通过电子社保卡、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各地网上服务平台、12333电话、社保卡服务机构网点、自助机等查询个人社保卡应用状态。
网民“jm”: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认为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将其辞退,是否需进行补偿?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该情形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须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因此,如用人单位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网民“小灰”: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裁员时有何区别?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符合相应法定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
网民“无名”:
续签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给劳动者劳动合同,合理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劳动关系司:
不合理。《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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