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意资讯网 中意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前沿资讯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更新基金托管人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部分基金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公司名称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及相应市场主体变更登记的公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基金管理人旗下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托管的基金相应更新基金托管人名称等信息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有关内容。本次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不影响相关基金已签署的全部法律文件的效力及其履行。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金范围

二、修订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部分条款

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托管人信息更新情况修订各基金基金合同的“释义”“基金合同当事人及权利义务”等章节中的有关内容,并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各基金的托管协议;根据基金管理人信息变化等情况相应更新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部分表述。

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基金管理人已履行规定程序。

基金管理人将更新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相关内容。

三、上述基金修订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自2025年4月4日起生效。

四、重要提示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更新基金托管人信息等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情况,请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及相关公告。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3.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4日

以易方达中证20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为例修改如下:

1.基金合同

2.托管协议

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

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增加

东海证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经交易所确认,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海证券”)签署的协议,自2025年4月7日起,本公司增加东海证券为易方达中证港股通互联网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513040,场内简称:HK互联网,扩位证券简称:港股通互联网ETF)的一级交易商(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东海证券的规定为准。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东海证券

注册地址: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1928号东海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文卓

联系人:王一彦

联系电话:021-20333333

客户服务电话:95531、400-8888-588

网址:www.longone.com.cn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7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中意资讯网 »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更新基金托管人名称并修订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