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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众网络参与社会治理效率

大连海洋大学副教授程佳琳撰文指出,信息技术的发展,大数据的运用,数字与智慧城市建设,都为公众网络参与社会治理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基础与条件。在此基础上,更加有效地提升公众网络参与社会治理的效率,从而更好地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加强政府主导,引导社会参与。依据治理现代化理论、民主参与及网络治理,在由公共管理逐步走向公共治理的过程中,政府要逐渐转化理念,倡导政府主导的社会及公众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及治理现代化要求政府需征求、听取公众的意见及建议,无论是政策文件的拟定阶段还是实施执行阶段,都要调动和引导公众参与进来,将社会公众作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之一,并与之携手,共创美好生活。

提高网络素养,保障网络参与主体均衡。一是提升网络参与者的素质与素养。政府应增强社会治理多元主体间的相互信任和认同,培育具有代表性的网络公民个人和组织,确保社会治理中每一位公民都有参与感、获得感和幸福感。重视公民教育,增强公民网络参与意识,弘扬主流社会意识形态,促进公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公民社会责任感,营造积极健康的网络政治心态,同时提高城市和乡村民众参与网络的素质,减少和消除“网络暴力”“键盘侠”“网络水军”等负面影响,积极举办“全民阅读大会”之类的活动,发展数字阅读,养成全民阅读习惯。二是确保网络参与主体均衡。应加快5G网络、人工智能等“新基建”产业的建设,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吸引企业增加投资,创新适合特殊公民使用的网络设备,联合相关企业、慈善机构等社会主体向信息贫弱的农村乡镇输送智能手机、电脑等网络终端设备,以保障信息贫弱地区网络通信顺畅,客观上缩小数字鸿沟。

确保参与环境安全,完善信息监管。一是保障网络参与环境安全。要提升网络管理法律的层次,细化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增强网络中的法律约束力,依据网络发展现状及时完善和修改相关网络参与法律法规,提高法律适用性。要保护城市和乡村民众正常的网络参与,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和隐私权,严厉打击网络违法犯罪,加大对网络诈骗等不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监管和维护网络参与环境,促进公民网络参与适度自由。政府应注重细节,主动推动信息公开,引导和帮助公众了解民生政策,通过市域官方网络平台及时准确发布信息,提高网络问政效率,使公民理解并配合政府的工作,实现监管网络舆论源头的目的,减少网络谣言的传播。二是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应充分利用网络技术优势,研发精准的包括市县乡村方言等在内的网络信息检测软件系统,建立科学高效的信息检测监察体系,提高对在线政府服务信息检测监控的能力,对公民网络参与过程中产生的信息进行筛查和过滤,维护网络环境安全稳定。此外,还要加强政府各部门信息监管的上下联动合作能力,明确政府各部门在监管公民网络参与过程中的职责,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职能交叉重复,推动各级政府政务服务联动平台建设。

整合政务资源,保障高效便民。政府应积极建设跨部门、跨城乡的网络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利用网络大数据跨界处理社会事务,督促各级政府、公共和个体单位加强数据开放共享建设,调动公民网络参与数字信息化政府建设的积极性。保障政府能提供高效率和方便快捷的在线政务服务,完善市域网络政务服务平台。与此同时,政府还应积极建设完善公民网络参与互动平台,推动人工智能、5G等网络高科技广泛应用到社会治理过程之中,拓宽公民网络参与的安全渠道,完善公民意见评价回应机制和监督机制,提高社会治理透明度,合理满足多方利益诉求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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