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政府采购报
河北:聚焦改革创新 启动营商环境“强引擎”
本报记者 张明柳
近年来,河北省财政厅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核心,积极探索创新,狠抓政府采购领域营商环境建设,评审公正性与透明度持续提升,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日益规范,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精准落实,区域协同发展有力推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再上新台阶。
“双盲”破局 评审公正升级
聚焦解决经营主体反映强烈的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河北省财政厅积极探索推行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双盲”评审改革。2023年,河北省财政厅联合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推行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改革。并于当年9月10日,省市县三级均实现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双盲”评审改革。
围绕改革目标,河北省在专家管理方面,不仅优化评审专家库二级专业分类,组织3.8万余名专家重新填报,还升级专家库管理系统,增添多个实用模块,实现评审专家“盲抽”。在文件编制环节,出台编制规范,印发示范文本,明确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编制、分类评审,达成“盲评”。
为了让“双盲”评审更加公平、有序,河北省积极改造交易场所,按“同标不同室、同室不同标”要求,增加和改造评标场地,实现各方人员物理隔离。同时,大力推进系统建设,开发暗标和分散评审系统,融入音视频技术,提升评审信息化水平。并且严格专家管理,修订管理办法,开展专项核查,清理不合规专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全省共有20876个项目实行“双盲”评审,涉及采购金额达795.97亿元。2025年,河北省财政厅会同省数据与政务服务局印发关于全面开展远程异地评标的文件,明确自2025年3月1日起,全省新受理的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在项目上取消了远程异地专家抽取起点500万元的限制,所有公开招标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审,在评标场地上由“同标不同室”进一步实现“同标不同地”。同时组织部分城市试点推进“双盲”评审与人工智能辅助相结合,进一步深化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改革。
清障除垒 净化采购市场
近年来,按照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要求,河北省财政厅围绕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目标,全维度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全面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和采购公告中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改为提供承诺函形式;全流程推行政府采购电子化,全面深入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功能的研发应用,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通过电子化交易;规范保证金收退,全面整治保证金收取和退还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信息公开行为,进一步明确“谁提交公开,谁审核负责”原则,压实采购信息发布当事人主体责任,提升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开展透明度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政府采购透明度评估工作;开展清理各类隐性门槛、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工作等。
河北省财政厅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自查和抽查方式,组织全省各级采购人和财政部门开展专项整治,逐步清理排查各类违反公平竞争、差别对待内外资、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等问题,强力整顿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持续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采营商环境。
惠企扶“小” 释放市场潜能
中小微企业,是保市场主体的重要对象,河北省财政厅制定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和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等制度措施,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引导中小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
自2021年5月1日起,河北省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上或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取消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鼓励结合实际提高预留份额至40%。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中小企业采购比例提高至40%以上。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的价格扣除优惠。
为督促主管预算单位落实部门统筹责任,河北省财政厅组织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制定本部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对于新增政府采购预算,逐项确定预留采购份额方案,指导主管预算单位在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公示年度中小企业预留采购情况。
为给中小微企业发展注入更多信心和底气,河北省财政厅推出线上“政采贷”服务,进一步提高中小企业融资便利度。2022—2024年,全省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分别为1139.40亿元、1162.65亿元和1257.54亿元,中小企业政府采购规模逐年提升,均占年度政府采购总规模75%以上,有力有效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协同京津冀 共筑采购新局
河北省财政厅紧抓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雄安新区建设重大战略机遇,以“机制创新+资源共享”为核心,重点突破区域壁垒、资源分散等瓶颈,通过加强区域合作,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积极推动京津冀政府采购协同发展,构建京津冀政府采购协同机制。
探索政府采购“双盲”评审改革向京津拓展。河北省财政厅主动对接京津,推动天津和财政部(北京使用财政部专家库)为本省开通专家库抽取权限和账号,实现天津市、财政部评审专家的共享使用,“盲抽”专家切实落到实处。
逐步建立协商沟通机制和统一行为准则。2023年,河北省财政厅联合天津市财政局印发文件,建立起常态化协商沟通和资源共享机制。2024年,省财政厅与京津两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京津冀政府采购负面清单》,明确了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出现的行为,为三地政府采购市场提供了统一的行为准则。协商沟通机制和统一行为准则的建立,促进了京津冀地区政府采购市场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推动了区域市场一体化进程,也为三地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明确的规范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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