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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安装宽带 智能家电成摆设

近日,城中区珑悦天宸小区业主向晚报社区记者反映,该小区2号楼、5号楼已于去年12月30日交付,但大家入住后发现,这两栋楼未接入网络光缆,导致业主们不能安装宽带,家中无网络可用,给生活带来了极大不便,希望记者予以关注。

业主反映

李先生说,他是2号楼6楼的业主,去年年底小区交付后,他就进行了简单的装修并入住,其间他多次向各运营商申请给家中办理宽带业务,但各个运营商均称,他所在的小区不具备安装宽带的条件。按照他的设想,家中的冰箱、电视、空调等智能家电可以通过网络实现手机一机操作,但由于小区不通网络,如今全屋智能家电都成为了摆设。由于工作需要,李先生经常在家办公,为此他不得不购买了一个移动Wi-Fi,每月需要花费200多元购买网络流量。李先生说,此前已有一些业主向物业公司及开发商反映了该问题,但没有得到解决。

记者调查

3月12日,记者来到该小区实地查看,在2号楼、5号楼的楼道内,记者看到配电箱内留有光纤安装接口。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位业主。他说,因无法安装宽带,孩子上网查学习资料,只能使用手机流量。走访中,记者了解到,该小区为新建住宅小区,按照规定要求,新建住宅区、商务楼宇的通信配套设施通过验收后,才能入网。

开发商答复

就此,记者采访了开发商项目部李先生。他说,小区的宽带网络设施主要分两大块,一块是小区主体内工程;一块是外网工程。该小区主体内的工程如光纤、桥架等敷设在交房之前已经完成。需要验收的工程为外网部分,外网部分是外包给第三方公司的,所有的资料也都由第三方公司掌握,因目前只交付了2号楼和5号楼两栋楼,没有达到双方约定的付款标准,为此第三方公司一直没有邀请运营商对这两栋楼进行验收,所以一直没有接通网络。接下来,他们会和第三方公司积极进行沟通,争取4月份通网。

律师看法

省法律援助中心王律师认为,业主与开发商存在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因开发商的原因,网络设施建设验收不能通过,致使小区未按照约定期限接入网络信号,是开发商对业主构成的违约,应由开发商采取补救措施,尽快解决相关问题,并承担因此造成业主损失的违约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办法有约定的,可以按照约定的违约金执行;没有约定的,可以按照实际损失执行。记者 一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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