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投资理财业务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投资理财产品也会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投资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投资理财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
3、流动性风险:投资理财产品的赎回、出售及投资收益的实现受到相应产品价格因素影响,需遵守相应交易结算规则及协议约定,相比于货币资金存在着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4、法律风险: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时,存在工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导致交易业务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产生外部法律纠纷事件从而造成企业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将遵循风险可控及收益性的原则,资金原则上投向保本类、风险可控类理财产品,投资期限将与资金使用计划相匹配,注重流动性,避免投资过于集中而加大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2、公司制定了《投资理财管理制度》,对投资理财的基本原则、审批权限、决策程序、核算管理、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专职业务部门将严格按照制度规定开展投资理财业务,切实执行风险控制措施,有效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3、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明确投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各方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将定期对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检查,监督投资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出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董事会。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投资理财业务主要投资固定收益类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以及直接或通过委托理财间接进行新股配售或者申购等低风险股权投资,审慎投资私募股权等其他权益性投资。公司对投资理财的风险与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了充分的预估与测算,相应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与主营业务发展,并且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公司投资理财业务进行日常核算并在财务报表中正确列报。
五、备查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投资理财管理制度》;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0895 证券简称:双汇发展 公告编号:2025-10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2025年3月22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16: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288号双汇总部大楼一楼报告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
此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作《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上述第4、5、6、7项议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第4、5项议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东名册上,相关股票的投票权应由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有关参与融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投资者为个人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融资融券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证券公司的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投资者为法人的,须持参会人员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出具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如需)、融资融券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受托证券公司的股东账户卡或持股证明、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4月16日09:00~16:0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漯河市牡丹江路288号双汇总部大楼二十三楼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网络投票相关事宜参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95)2676530
传 真:(0395)2693259
电子邮箱:0895@shuanghui.net
邮政编码:462000
联 系 人:张霄
(二)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三)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0895,投票简称:双汇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河南双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授权其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无明确投票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或填报选举票数):
■
委托人姓名(或法人股东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说明:
1.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2.股东对同一提案不能有两项或多项投票指示,请股东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未填或错填均视为弃权。
3.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