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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林业采伐管理制度夯实林农“绿色家底”

转自:贵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徐涛)近日,在黔东南州从江县高增乡的林地里,林农杨通国正忙着为新一批杉木苗挖坑、培土。2024年,杨通国采伐了自家林地约20立方米杉木,收入8万多元。今年,他将继续补植补苗,壮大自己的“绿色家底”。

作为贵州山区的传统经济树种,杉木因其木质优良、用途广泛,一直是林农的重要收入来源。然而,过去繁琐的采伐手续和高昂的时间成本,让许多林农望而却步。

杨通国说:“以前想砍几棵树,得先做采伐设计,再等待审批,最少也要半个月。采伐限额、采伐方式、采伐年龄等都有严格规定,我们守着林子却很难变现。”

2024年6月,省委、省政府印发《贵州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将“创新林木采伐管理制度”列为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九大任务之一,并在黔东南州黎平、从江、榕江三县率先开展林木采伐管理创新改革,探索实施小额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人工商品林皆伐作业按面积审批等创新举措,为广大林农“减负”促进增收。

2024年,全省共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62563份,同比增加13.1%;采伐蓄积762.3万立方米,出材471.8万立方米,经济价值约23亿元;进行低产低效林改造采伐13.6万立方米,同比增加119.3%。

深化改革不仅带来了经济收益的提升,还促进了生态保护的良性循环。省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改革实施以来,全省林农的采伐积极性明显提高,林地利用率也大幅提升。过去因手续繁琐而未能及时利用的成熟林木得以采伐,林农收入增加,生态保护意识增强,实现了生态与经济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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