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家梁 见习记者 胡特旗 通讯员 李谢
将司法救助作为化解信访矛盾的重要抓手,作为获得信访人情感认同的重要举措,对家庭生活困难的涉法涉诉信访人,依法依规给予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情。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依法办理一起立案监督案件,积极落实公开听证、释法说理等举措,让申请人了解案件处理结果及依据,并结合司法救助措施,成功帮助信访人詹某解开“法结”和“心结”,实质性化解了一起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的司法温情和责任担当。
案件背景:申请人控告诈骗未获立案,申请检察监督
2024年1月15日,詹某向贵阳公安机关控告贵阳某婚恋有限公司及黄某涉嫌诈骗十余万元。公安机关经调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存在,于2024年2月8日作出不予立案决定。詹某不服,于2月21日向云岩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检察机关履职:公开听证释法说理,促矛盾化解
云岩区检察院受理案件后,由分管副检察长包案办理,全面审查案件材料,深入了解案情和申请人诉求。为增强案件办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检察机关在征得詹某同意后,邀请三名专家听证员和一名人民监督员开展公开听证。听证会上,詹某充分陈述了意见,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详细询问和深入讨论,并对后续处理途径提出了意见建议。
通过公开听证,詹某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表示理解,案件于2024年4月2日依法作出审查结论,维持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
司法救助:传递司法温情,解决群众急迫困难
案件办结后,詹某因原案导致家庭负债十余万元,生活陷入困境,遂向云岩区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调查核实,詹某因案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且因处理此事失去工作,生活困难。同时,被控告人黄某家庭经济条件较差,无能力退赔,詹某的诉求难以经过法律途径解决。
云岩区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詹某的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因原案造成生活困难,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对其发放司法救助金。詹某在收到救助金后,签署了息诉罢访承诺书,并表示,若生活困难缓解,愿意将救助金返还用于帮助其他需要救助的群众。案件办结后,检察机关还对詹某进行了回访,了解其生活和工作状况。詹某对检察机关的帮扶表示感谢,称救助金解了燃眉之急,检察机关的办案过程帮助其解开了“法结”和“心结”。
案件启示: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传递司法关怀
云岩区检察院通过院领导包案办理、公开听证、司法救助等措施,既依法维护了法律的严肃性,又通过温情救助帮助申请人纾解生活困难,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这一做法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理念,展现了司法机关的责任担当和人文关怀。
云岩区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部门承办检察官表示,云岩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持“检察为民”的宗旨,高质效办好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